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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憲之後貴在行憲。以憲法實施引領法治中國建設,以憲法精神激活公民意識,公民的權利實現才能夠更加理直氣壯。
  昨日,《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發佈。決定提到“堅持依法治國首先要堅持依憲治國”。而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法治中國,要“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加強憲法實施”。
  作為國家的根本大法,作為人民共同意志的集中體現,“憲法的生命在於實施,憲法的權威在於實施”。決定中對憲法核心地位的強調,已然鄭重宣誓: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進程中,憲法神聖將被絕對捍衛,憲法也將從紙面走向現實。
  憲法之於國家,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之於民眾,是公民權利的總根基。因此,捍衛憲法尊嚴,就是捍衛權利尊嚴。而保證憲法實施,也就是保證公民利益的實現。偉大的中國夢中,其中就蘊含著憲法夢。
  現實生活中,憲法離我們很近,因為公民的基本權利都在憲法里被確立。但有的時候,憲法離我們又很遠,面對權力凌駕於法律甚至憲法之上製造的權利淪陷時,它讓人感覺那隻是“一張寫滿權利的紙”。當我們看到有些維權民眾搖動國旗、手執憲法,吶喊公義和訴求權益的時候,我們不僅看到公民的孤單,更看到憲法的單薄。
  但這一切,即將成為過去。憲法作為法治的核心,如信仰般被敬畏,憲法的權威和尊嚴將被高高豎起。從此,在以憲法為基礎的法治中國土地上,公民將對公平正義抱持更大的信心,而權利生長的環境,將不再佈滿荊棘。
  決議再度鄭重確立憲法的根本地位,強調憲法的生命和權威在於實施,實際上是解決了公民權利皈依的根本問題。公民權利何處安放,唯有以憲法為根本的法治土壤。憲法走向實施,便意味著這樣一張“寫滿權利的紙”,將成為公民權利實現的堅強後盾。
  強化憲法的落實,決議提出了具體的路徑:立法層面,強調“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並且“一切違反憲法的行為都必須予以追究和糾正”,提出健全憲法實施和監督制度,以確保憲法的威嚴;憲法精神塑造層面,將設立“國家憲法日”,在全社會開展憲法教育、弘揚憲法精神。並且,決定還提出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凡經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正式就職時公開向憲法宣誓。無論是從實質上,還是從形式上,憲法在公共生活中,地位都更顯著,分量都更厚重。
  憲法精神不僅僅是公民信仰,還是公共信仰,更是法治文明推進的總綱。隨著憲法強化落實,公民權利的格局將發生巨大變化。並且可以預見,隨著憲法在現實的強化落實,隨著憲法精神被信仰和敬畏,那麼被壓抑的公民意識也將被激活。而在憲法精神的普照下,“首先是人,其次是公民”的文明觀念將更加深入人心,而民眾對自身權利載體的認知,也更為清晰和深刻。
  維護憲法尊嚴、保證憲法實施,唯如此,作為公民的尊嚴才能夠得到保障,公民的權利才能生長在更加堅實的土地上。落實憲法、監督憲法,凌駕於法律之上的怪力,以及侵犯公民權益的能量才能夠被遏制。公民的認同感,在於憲法被實施;公民意識的成長,在於憲法精神被尊重和維護。
  立憲之後貴在行憲。以憲法實施引領法治中國建設,以憲法精神激活公民意識,公民的權利實現才能夠更加理直氣壯。權利生長在憲法實施的堅實土壤上,權利不會孤單虛無,公民才能更有尊嚴。
  敬畏憲法,就是敬畏每一位公民;實施憲法,就是捍衛權利與尊嚴。憲法,是公民身份的起點,更是公民生活的落點。  (原標題:捍衛憲法,就是捍衛公民的權利與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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